2)第287章 书法_这本小说很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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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期待着整个脸蛋都通红了。

  不管观众们怎么看,只要比赛规则上没有禁止作者表演诗歌,那刘旭就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写一首诗送给大家。

  于是刘旭双手一挥,一张古色古香的八仙桌就被映照了出来。

  与之一同映照的还有笔墨纸砚等等写诗需要的工具,而这一套工具也立刻吸引了观众们的目光,尤其是当他们看到刘旭提起手中的毛笔,而那个毛笔的头居然跟人的手指一样粗细的时候,观众们纷纷感到不可思议,这种细细碎碎的毛发,也能用来写字?

  紧接着,在几乎所有观众还没有想明白毛笔该怎么用的时候,就看到刘旭挥毫蘸墨,在桌上的一刀宣纸上面,一气呵成的写出了一首多达上百字的诗歌出来。

  “来,麻烦元始天王先生给我们展示一下您的字!”在主持人的要求下,有两位美女工作人员,分别轻轻的拖住这幅字的两边,同时摄影机给特写镜头,让整首诗映入观众的眼帘。

  不过观众们第一时间感到震撼的却不是这首诗的内容,而是纸上的毛笔字。

  作为一位历史爱好者,刘旭对于书法也是有着一定的掌握的,所以说根本没有达到书法大家的水平,但是在长期跟帖练字的情况下,写出一首像模像样的毛笔字,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。

  同时,因为刘旭喜欢清清楚楚的感觉,所以他练字只练正楷,因为正楷字是写的最清楚,同时也最具有规范美学的字体,同时也是最容易被观众欣赏的的字体。

  而这个世界,可从来没有正楷字体这种东西,整个世界的文字印刷体,基本上就是黑体,直来直去,几乎没有什么艺术上的美感。

  而且刘旭还尤其偏爱四大字体中的柳体,这是最为方正,也最具有阵列美感的字体。

  所以当郑恺的毛笔字第1次出现在观众眼前的时候,所有人都本能的被这一笔“形体方正,笔画平直,可作楷模”的字体给深深的吸引住了。

  他们第一次发现,人类居然还可以将字写得这么漂亮,或者说他们第1次发现,原来文字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黑体,而是还能够写出其他让人美的热泪盈眶的字体出来的。

  于是乎,当这幅字被展示出来之后,全场一片鸦雀无声,不管是电视机前还是现场的观众,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一手毛笔字,看的刘旭都有些奇怪。

  自己不就是写了一首楷体字而已,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影响?

  这里就不得不要特意点明一下这个世界的文化发展了,因为在大断代之后的人类,先是丢失了大断代之前所有的信息,之后他们开始寻找前人的遗迹,然后就找到了电脑。

  在发现了电脑的神奇效果之后,这玩意儿几乎立刻推广到了全球。

  而一手漂亮的字体,是需要人类在大量的时间中大量的书写,才能够逐渐涌现出来的东西。

  结果这个世界的人类一开始就直接用电脑了,所有的东西都能够直接用打印机打印,也就根本没有了手写文字的需求,大家都习惯的直接在电脑上用黑体字来输入。

  结果就是这300年来,所有人都没有考虑过,原来文字可以不仅仅只写成黑体的模样,而是能够有其他更加优美的字体。

  因为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,所以也就根本没有人去试着用手写出更加精美的字体。

  而当他们看到刘旭亲手书写的这首古诗的时候,被正楷字所带来的震撼,自然也就无法抑制了。

  要知道,在华夏的古代,在那个书法极为盛行的,几乎是个官员就能够写出一笔好字的年代。

  一笔好的书法,依然能够震撼当时所有的高级官员,有人甚至能够依靠一手好字直接做到宰相的地步,由此可见书法对于人的感官震撼,究竟有多么的强大了。

  而当这样一个感官震撼,第1次出现在这个没有书法的世界的时候,一切自然也就更加疯狂了。

  至于这首诗究竟写了什么,在观众们的眼中,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。

  直到刘旭本来觉得现场氛围有些尴尬,开口念出这首诗的第1句道

  “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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