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1109章 魂修_重生都市狂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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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说明了他很顺利。

  “拓森的记忆中提到,从第一关入门,便可以看出一个魂修的天赋,若是平庸之人,会感觉到剧痛,只能咬牙忍受,有天赋之人,痛楚大大降低,会稍微有些发痒,称得上天才之人,痛楚完全降低,只是感觉到发痒……而我,只有轻微的酥麻之感,这说明我的魂魄,在整个神族之中,也算得上是上乘潜质,但还不到极品,因为极品魂魄,没有任何痛痒之感,反而会觉得无比的舒服……”

  张恒对自己的魂魄判断的很是到位,他的潜质,高于上乘,低于极品,绝对称得上是难得一遇的天才了。

  而拓森,则是最平庸之辈,刚入门的时候,痛不欲生,足足尝试了数十次,才艰难通过。

  但对于张恒来说,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,他便感觉到,空气之中的灰白气息,顺着他四万八千个毛孔,不断的涌入。

  他的魂魄,忽然间也变得充实了起来。

  “初境!”

  渐渐地,张恒睁开了眼睛,他感觉到,自己魂魄上,似乎有一层淡淡的“皮”生长了出来。

  就好像给他的魂魄穿上了衣服一样。

  “初境,魂魄会长出不死皮,不死皮的色彩,共有五种,白,绿,青,紫,金!”张恒心中喃喃,这不死皮,可以保护魂魄。

  因为他修行的不死天书只是最低级的大路货,所以他的不死皮,也仅仅只是最平庸的白色。

  等到了魂境后,不死皮会变成不死甲,之后越提升,魂魄的防御力就越强……

  而只要魂魄不散,神族是很难被杀死的。

  想想吧,他们肉身普遍强大,再加上魂魄有不死皮保护,这在和修士的交手之中,也实在是太过于占便宜了些。

  “在神族我不必韬光养晦,只有更快的往上爬,我才能完成自己的目标……再者说,这不死皮也是个好东西,如果只是凝聚最低级的白皮,那也太过于寒酸了些!”张恒一念至此,忽然间做出了决定。

  他双手掐动印决,四周围的魂力,以更快的速度,朝着他疯狂的汇聚而来!

  这种汇聚,几乎形成了风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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